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法制

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回避办税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9:17 点击率: 2819

一、标题:
申请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回避办税流程
二、业务概述:
当事人认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试行=""> 、<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的通知》(国税发〔1996〕第190号)。
四、办理部门: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负责人决定。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回避申请,应当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暂时没有内容!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暂时没有内容!
九、办事程序:
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负责人决定,当事人可直接向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申请。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