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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落实国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指引

——更新时间:2016-02-26 11:54:09 点击率: 492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社会广泛关注,我市地税系统认真学习,即时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工作措施。

《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鉴于目前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我市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市局明确如下:

一、在省的政策正式明确前,全市对住房交易税费申报实行预收件处理,个别纳税人确有需要申请办理纳税业务的先按《通知》之前的国家政策执行,待省的政策明确后,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多退少补。

二、纳税人于2月22日至24日已经缴税的,也一并待省的政策正式生效后,按规定多退少补。

三、各级税务机关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遇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5日 

相关背景——

2016广州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被叫停 缺乏可操作性

2月25日上午,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落实相关契税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这意味着24日出台的“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暂停实施。

此前报导—— 

广州契税首套房按“区”划分执行,买房者迎来“意外的惊喜”。昨日,广州房产中介市场疯传,契税征收窗口即日起开始“按区”划分首套房,买家可享受契税优惠。对此,广州市地税局暂无回应。不过,记者从广州市多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契税征收窗口证实,按区来区分“首套房”的契税优惠已实施多单。 

盛传按区划分首套房交税

上周五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表示,从2月22日起执行新的契税、营业税政策,但北上广深暂不实施二套房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对广州购房者来说唯一能享受的,就是首套房144方以上的,交易契税从3%减至1.5%。

但昨日早上,广州楼市传出被业界人士都称为“惊喜”的大利好。多个地产中介机构发出公告称:“接市各地税局通知,广州市户籍家庭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如住房所在区域与第一套住房区域非同区的,则第二套亦可享受首套契税优惠政策:90平方米以下的按1%征收,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白云区地税局暂时未按照上述操作执行。” 

 即在广州无论是买二手房还是一手房,只要第二套房跟首套房不在同一个区,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契税优惠。此前二套房的契税征收标准都是3%。

到昨日中午传闻越来越盛。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相关人士也表示,询问过海珠区和越秀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得到的答复都是已实施契税优惠。

记者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契税征收窗口咨询了解到,昨日开始该窗口在征收契税时,对买方来说确实开始以区为界判定首套房,但在界定卖方房产数量时以全省为范围。

 多区房管局已办理多张单 

 汇瀚按揭公司的区域经理何世雄介绍,尽管国家契税新政实施时间是2月22日,但在2月22日-23日去缴交房产交易税费,都还是按照旧规进行。昨日开始,去现场窗口办理业务的中介人士在陪同客户缴交税费后,一算才发现税收有了优惠。 

 记者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地税服务窗口前采访到了刚缴完税的刘先生,他惊喜地说来到这里才知道今天开始实施契税“首套房”按区划分的政策,刚好赶上这优惠,省了不少钱。 

昨日下午,多家按揭公司和房地产中介公司透露,越秀区、番禺区、海珠区等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已成交多单按区享契税优惠的非同区“首套房”。

记者从番禺地税局了解到,该区从昨日起执行按区划分首套房交契税的政策。而在海珠区房管局地税窗口,工作人员也明确告知,海珠区当日执行后,已办理多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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