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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代理机构认定流程

——更新时间:2014-09-11 10:55:05 点击率: 2374

一、标题:
退税代理机构认定流程
二、业务概述:
退税代理机构是指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按规定为境外旅客办理退税的机构。符合《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提出退税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
第十条规定:退税代理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
2.已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3.具备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
4.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5.具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信息;
6.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资格认定前两年内未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以及欠税行为。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
四、办理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暂时没有内容!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暂时没有内容!
七、办理地点: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八、应提供资料:
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认定申请表; 2、出口退(免)税认定表; 3、本外币特许经营证书原件、复印件。
九、办事程序: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对企业提出的退税代理机构认定申请,会同海南省财政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认定。
十、告知文书:
暂时没有内容!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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