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纳税指引
——更新时间:2007-04-16 04:36:21 点击率: 4251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它工程作业。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它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它工程作业,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送电线路等工程作业。(含有线电视初装费)
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应该按如下规定缴纳地方税费:
一、营业税
以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依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和其它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核算,其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它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凡设备价值作安装产值的,设备价款计入营业额。
对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分包或者转包人以分包或者转包工程收入额为营业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 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款为依据计算缴纳,广东省各地的征收率不同。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附加率
四、堤围防护费
广东省各地的堤围防护费征收率不同,请咨询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五、企业所得税
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办法纳税,适用税率为33%,但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暂减按18%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暂减按27%税率计算缴纳。
帐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税。
六、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帐计征办法纳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帐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办法纳税。
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以及支付给为其劳动的个人的报酬应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七、印花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包括在境外书立、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依法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方法。
八、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
房产税(适用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有自用房产每年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税率计算缴纳。
城市房地产税(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自有房产每年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税率计算缴纳。
个人自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不同的定额按每年(1.5-4)元/平方米计算缴纳。
十、车船使用税或车船使用牌照税
拥有车船的企业和个人分别按车船的种类依规定的税额计算缴纳,纳税时间定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