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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纳税机关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07-04-16 04:28:09 点击率: 3835
根据《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规定,自开票纳税人是指同时符合规定条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自行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其主管地方税务局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
   (2) 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除外)。
   (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如是租用办公场所,则承租期必须1年以上。
   (4)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5)具有自备运输工具,并提供货物运输劳务。
   (6)账簿设置齐全,能按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使用发票及其他单证等资料,能按税务机关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和营业利润,并能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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