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增值税发票

转供自来水适用增值税税率

——更新时间:2009-02-25 10:51:09 点击率: 361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14号)文件中“根据国务院决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比照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和部分建材等商品的征税规定”,可按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是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