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06-10-03 03:19:20 点击率: 3980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对有关财产物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的收付,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产的增减和费用的支付等经济业务,规定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处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这就是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就在公司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第二条、公司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从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和强化自身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控制制度。
第三条、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分工和程序方法。公司健全和强化内部组织机构,是公司对经济活动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组织基础,其核心问题是合理的职责分工。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由两个部门或两个以上部门、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相互控制的作用。如汇出一笔采购货款,规定要由采购经办人填写请款单,供应计划员(或供应部门负责人)审查清款数额、内容及收款单是否符合合同和计划,会计员审核清款单的内容并核对采购预算后,编制付款凭证,最后由出纳员凭手续完整的付款凭证办理汇款结算(出纳员开出汇款结算凭证,还要通过会计员审核),前后须四人分工负责处理。而采购汇款的报账业务,则规定要经过采购经办人填写报账单,货运人员提货,仓库保管员验收数量,检查员验收质量,以及会计人员审核发票、账单及验收凭证,编制转账凭证报销。
第四条、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规定管钱、管物、管账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旨在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如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票据的签发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掌管;向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必须由两个以上人员,对领款、点验安全入库的全过程共同负责;仓库材料明细要设专人稽核或另设记账员记账;管钱、管物、管账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调动工作时,规定要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代替或接替,并监督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或正式移交清单。另外,现金收付的复核制,物资收发的复称制、复点制等,也都是防错防弊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条、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要求。如对各种自制原始凭证,在格式、人数、编号、传递程序、各联的用途、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签章、明细数同合计数及大小写数字一致等方面作出规定;对各种账簿记录,要求账证一致或保持一定统驭关系的规定;还有会计核算中规定的双线核对、余额明细核对、各种报表数字核对,以及由此而规定的内部稽核制度等。
第六条、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如为了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每项物资进行收付后,都要实行永续盘存办法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卡物相符或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又如现金出纳员除规定每日下班前要结账清点库现金,遇到的差错要及时报告外,会计主管人员还有经常检查出纳员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及金库管理情况的责任。
第七条、明确规定计算机财务管理系统操作权限和控制方法。
1、计算机代替手工填制记账凭证是相当容易的,并且比手工制作的凭证更规范、效率更高。但是难以给查账和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可以先由计算机填输出记账凭证,然后由有关经办人确认后签名或盖章,无签名或盖章视为无效凭证,不得进行账务处理。设置主辅操作员进行两次输入,仅仅是为了防止数据输入的错误,对于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中的差错却无法校正,连事后控制的作用也发挥不了。因此,可直接由主办会计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操作计算机制作记账凭证,并将数据存入一个临时数据库中,以便调出修改。同时应对输出的记账凭证确认后签名或盖章,然后,交稽核员稽核。对于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稽核员交出纳员进行收、付款,并操作计算机将主办会计存入临时库存中的凭证数据转入正式数据库存中,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2、电算化可以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工作的水平。但是,不能以此代替原手工会计处理中已建立起来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加强对电算化系统的管理,这是会计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的前提。要明确系统管理人员、维护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任何人不利用工具软件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程序设计人员还应对数据库采用加密技术进行处理,严格按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设计要求配置人员,健全数据输入、修改、审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系统设计的处理流程不走样变形。
3、对会计工作电算化进行内部控制,主要是对存取权限进行控制。设多级安全保密措施,系统密匙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应置于严格保密之下,从计算机系统处理方面对信息提供保护,通过用户密码口令的检查,来识别操作者的权限;利用数值合法查询推出该用户不应了解的数据。操作权限(密级)的分配,应由财务负责人统一专管,以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八条、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1、公司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也不能发挥作用。公司的用人政策直接影响着公司能否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杜绝账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实会计控制制度的职能作用,则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的选用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2、公司必须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不仅包括审计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公司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公司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3、应发挥国家审计机关、部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督作用。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以杜绝公司管理部门负责人滥用职权所造成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