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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基础之九──出口退税

——更新时间:2006-09-27 12:10:42 点击率: 2675
  1、消费税的退税政策
  消费税的出口退税政策和增值税一样,分为3种不同的适用政策,但是这3种政策各自的适用范围,却和增值税按照出口商品类别适用政策的标准完全不同,而是按照出口消费品的企业的主体性质不同加以适用,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差别,是因为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仅限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一般销售环节无须纳税,因此以生产销售为主的工业企业和以买进卖出为主的商业企业,在政策适用上也完全不同。
  (1) 出口免税并退税。该政策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色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出口,以及外贸企业接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情形。
  (2) 出口只免税不退税。该政策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其自的应税消费品的情形。因为税法规定,消费税是在消费品的生产销售环节一次性纳税的单一环节税种,因此在生产消费品之前的各个环节之上并不存在税收负担,所以生产企业出口消费品的政策是只免不退。
  (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该政策适用于除了生产企业、外贸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具体而言是指一般的商贸企业。
 
  2、出口退税率划分
  消费品的出口退税率和消费品的纳税完全一致,也是按照法定的14个税目税率执行,纳税人在纳税之时适用什么税率,出口退税之时同样也适用什么退税率。这与增值税出口设置独立的6档退税率的规定完全不同,之所以出现这种区别,同样是由于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是单一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一次纳税之后以后环节均无须纳税,所以出口退税可以一退到底,原来的纳税率即为退税率,使企业出口实现彻底的零税负。
  如果企业同时出口税率不同的消费品,则该出口企业必须把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分开申报、核算,这样纳税人才可以按照不同的退税率向国家到了产。如果纳税人自己无法划分清楚,按照税法规定,此时应当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其应退税税额。
 
  3、出口退税计算依据
  (1) 从价定率消费品退税公式:
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工厂销售额×税率
    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退税公式之中的“销售额”必须是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收入,如果出现含税销售额,纳税人必须首先把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之后再计算其应收到的退税款。
  (2) 从量定额消费品退税公式:
                    应退消费税的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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