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服务业?其征税范围怎样?
——更新时间:2007-04-16 08:02:55 点击率: 4576
根据营业税的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税率为5%。
(1)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金融经纪业、邮政部门的报刊发行业务,不按本税目征税。
(2)旅店业,是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3)饮食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
(4)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5)仓储业,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6)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融资租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7)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8)其他服务业,是指上列业务以外的服务业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美术、裱画、誉写、打字、镌刻、计算、测试、试验、化验、录音、录像、复印、晒图、设计、制图、测绘、勘探、打包、咨询等。
航空勘探、钻井(打井)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税目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