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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相关财税政策

——更新时间:2018-12-11 05:54:27 点击率: 11381


政策十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政策十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进一步  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注〔2018〕237

各试点地区应于2019年1月底前正式启动试点: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陕西省

试点地区要在《指导意见》基础上,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政策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20188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11日起施行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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