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问答

境内企业单位派出员工赴境外提供劳务服务,应否征收营业税?

——更新时间:2007-04-16 08:36:04 点击率: 4283
    根据国税函[1999]830号文规定,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的员工赴境外为境外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对境内企业外派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营业税。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